新三板挂牌企业披露的报告需经过内部和外部多重审核程序,确保信息质量:
内部审核程序
部门协作与编制: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定期报告中财务数据的编制,业务部门、法务部门等配合提供相关业务信息和法律合规信息。临时报告根据事项性质,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起草,如重大投资事项由投资部门负责 。
内部审核:报告初稿完成后,在企业内部进行审核。财务报告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其他报告需经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法务人员审核,保证内容合法合规、表述准确 。
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和重要临时报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报告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公司利益和相关规定 。
监事会审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重点监督报告编制过程是否合规,内容是否真实反映公司情况 。
外部审核程序(针对定期报告):年度财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通过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对财务报表是否按照会计准则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 。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与企业进行沟通,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建议,企业根据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
全国股转公司审核:企业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提交至全国股转公司后,全国股转公司对报告进行形式审核。检查报告是否符合信息披露格式要求、内容是否完整等。如发现问题,向企业发出问询函,要求企业进行解释和补充说明 。企业回复问询函并修改报告后,方可正式对外披露 。
发布于2025-6-18 22:34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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