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上市公司需要及时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交易所对此有明确且严格的规定,旨在确保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影响投资决策的关键信息。
首先,从金额上来看,如果涉案金额达到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同时占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就需要立即对外披露。这里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即便是单笔交易未达标,但如果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同类诉讼或仲裁累计金额触及了上述标准,同样也需要履行披露义务。
其次,有些事项无论涉案金额大小,因其性质特殊,也必须及时披露。这主要包括涉及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申请撤销、确认不成立或宣告无效的诉讼,以及针对公司的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等。这些都直接关系到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投资者权益,具有高度敏感性。
最后,除了这些量化和明确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上市公司认为某一诉讼或仲裁事项,虽然未达到具体披露标准,但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或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也应本着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时对外披露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总而言之,交易所强调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市场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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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4 00:25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