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价格确定:创业板盘后定价交易申报价格遵循以下规则。在申报时间内,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 98% 。其中,买入(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成交顺序依据:盘后定价交易的成交顺序首先遵循 “时间优先” 原则,即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在同等时间申报的情况下,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
发布于2025-5-23 16:46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