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实施后,做市商的报价义务具体要求为:做市商需要持续提供买卖双向报价,且买入价与卖出价之差需小于等于 5%。同时,针对科创板股票不同分类,上交所设置差异化做市服务报价义务要求,最大买卖价差划分为三档,对高中低三类股票所允许的最大价差分别为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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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3 13:54 深圳
你好,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实施后,做市商的报价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最大买卖价差
分类与要求:科创板股票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被分为“高”“中”“低”三类,做市商对这三类股票所允许的最大买卖价差分别为1%、2%、3%。
调整情况:上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或做市商申请对最大买卖价差进行调整。
2. 最小报价金额
统一要求:三类科创板股票的最小报价单位均为10万元。
3. 报价参与率
连续竞价参与率:指统计期内有效报价时间与连续竞价时长的比率,其中连续竞价时长剔除停牌、涨跌停等情况。
集合竞价参与率:分为开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和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要求做市商参与相应集合竞价的次数达到一定比率。
4. 其他要求
双边报价:做市商需向市场提供买卖双向报价。
豁免情形: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技术故障、系统升级等导致做市商无法履行做市义务时,上交所可根据申请或市场情况豁免其做市义务。
5. 报价义务的调整与豁免
定期调整:上交所会根据市场情况或做市商申请对做市指标进行调整。
豁免条件:如科创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股票发行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等情形,上交所可豁免做市商做市义务。
6. 报价义务的监督与激励
服务评价:上交所定期对做市商服务进行评价,分为AA、A、B、C、D五个档次,并根据评价结果给予积极履行义务的做市商适当减免交易费用等措施。
违规处理:做市商违反相关规定或做市协议约定的,上交所可调低其评价结果。
以上是科创板做市商制度实施后做市商的报价义务及相关要求,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市场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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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3 14:3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