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中股本变动后分配基数的处理问题,这是涉及投资者权益和信息披露的重要细节。
根据我们对交易所相关规定的理解,上市公司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如果已公布了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到方案正式实施(即股权登记日)这段期间内,公司的股本总额发生了变动,例如因为新股发行、股份回购注销等,那么在实际执行该方案时,应当以最新的、变更后的股本总额作为计算分配或转增股份的基数。
同时,为了确保方案的明确性和可操作性,交易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在最初审议这些方案时,就应当提前明确在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利润分配或转增股本的方案将如何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计算,并在相关公告中予以详细说明。
这样做是为了保证分配方案实施的准确性,使其与公司最新股本情况相匹配,从而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确保信息披露的清晰和透明。请您留意公司后续发布的关于方案实施的具体公告,其中会载明最终的分配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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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1 09:52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