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市公司在涉及可能对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负有及时披露信息的义务。这些事项触发信息披露义务的关键时点主要包括:公司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或公司正式签署了意向书或协议。同时,如果公司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应当知悉该重大事项已经发生,也必须及时披露。值得关注的是,即便重大事项仍在筹划中,但如果出现信息难以保密、已经泄露或存在市场传闻,导致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出现交易异常波动时,公司也应当立即披露相关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提示风险,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平等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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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19 00:05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