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咨询的融资融券合约展期费用问题,我为您说明一下。
通常情况下,证券公司对于融资融券合约的展期操作本身,并不会单独收取一项明确的“展期手续费”。这一点您可以先明确。
不过,关键在于利息的处理方式。当您的合约到期并选择展期时,原合约在到期时产生的那些尚未偿还的利息,一般会被视为一笔新的负债。这部分未偿还的利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复利”部分),按照您提供的信息以及行业普遍做法,券商可能会将其单独开设一个新的合约来进行计息,或者也可能将其并入您原有的融资本金或融券负债中,然后按照约定的利率重新开始计算利息。
同时,您原有的融资本金或初始融券的市值部分,依然会按照原合同约定的利率继续计息。所以,虽然名义上没有直接的“展期费”,但通过这种利息转为新的计息本金(或单独计息)的方式,实际上会增加您的整体融资成本。具体的利率标准和详细计算规则,建议您仔细查阅与券商签订的《融资融券合同》或咨询您的客户经理。投资有风险,请您操作时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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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17 21:33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