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委托:在集合竞价时,买入申报价格高的优先于申报价格低的 。例如,投资者 A 申报买入价格为 10 元,投资者 B 申报买入价格为 9.8 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资者 A 的委托单优先成交 。
卖出委托:卖出申报价格低的优先于申报价格高的 。如投资者 C 申报卖出价格为 9.5 元,投资者 D 申报卖出价格为 9.7 元,投资者 C 的委托单优先成交 。
发布于2025-5-13 13:44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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