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股票在连续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的确定规则如下:
- **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买入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若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若也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 **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卖出基准价格为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若无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则为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若也无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则为最新成交价;当日无成交的,为前收盘价。
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临时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不受上述有效申报价格范围限制。
发布于2025-5-12 13:11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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