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转让:是指买卖双方通过私下协商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然后通过新三板交易系统进行申报和确认的转让方式。交易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交易价格、数量等条款,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交易效率可能不高。
做市转让:由做市商为新三板股票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做市商的报价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做市商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同时也为市场提供了流动性。这种方式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投资者能够更及时地买卖股票,但做市商的报价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成本产生一定影响
集合竞价转让:是对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竞价方式。集合竞价确定的成交价格能够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提高了价格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但在集合竞价期间,投资者无法实时了解成交情况,交易的及时性相对较差。
发布于2025-4-30 17:4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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