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限制如下:
融资买入申报价格限制遵循一般交易规则:在连续竞价阶段,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 110%,且不得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 90%。符合涨跌幅限制:申报价格必须在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范围内。例如,沪深交易所对大部分股票的涨跌幅限制为 10%,ST 股票为 5%,科创板和创业板股票为 20%。市价申报方式限制:采用市价申报方式进行融资买入时,要遵循相关交易所的具体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需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最优五个价位的申报队列依次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集合竞价阶段限制:在集合竞价阶段,申报价格应符合证券交易所关于集合竞价的相关规定,按照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确定开盘价,投资者的申报价格要在合理范围内,以保证能够参与有效的集合竞价过程。融券卖出申报价格限制: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其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违反价格限制的后果是交易主机视其为无效申报,会自动撤销该申报3。这意味着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无法生效,无法完成相应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操作。如果投资者多次违反申报价格限制,可能会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甚至可能会面临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限制其交易权限。此外,频繁的无效申报也可能会影响投资者自身的交易效率和成本,错失交易时机,增加交易成本。
发布于2025-4-22 11:40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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