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融资买入的股票在未偿还融资负债前,处于被券商质押状态,不能再次作为担保物用于融资。只有自有资金买入的股票,在满足券商规定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要求时,才可作为担保物进行融资融券交易。例如,投资者用自有资金买入 A 股票,A 股票属于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且折算率为 0.6,假设投资者账户内其他条件满足,可用一定比例的 A 股票市值作为担保物融资买入其他股票。
发布于2025-4-18 00:17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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