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0% 以上股东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在上市后仍限售 12 个月。上述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
发布于2025-4-11 16:03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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