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卖出申报价格限制:
基于最新成交价: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比如,某股票最新成交价为 10 元,那么融券卖出申报价格就不能低于 10 元。
基于前收盘价:如果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假设某股票前一交易日收盘价为 20 元,当日尚未有成交,此时融券卖出申报价格就不能低于 20 元。
融券期间卖出价格:融券期间,投资者通过其所有或控制的证券账户持有与其融入证券相同证券的,卖出该证券的价格应当满足不低于最近成交价的要求,但超出融券数量的部分除外。
申报类型限制:上海证券交易所不接受融券卖出的市价申报,只能进行限价申报。
发布于2025-1-28 13:01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