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3.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4.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5.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创业板退市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创业板上市规则》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条文包括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暂停上市将追诉财务造假、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等。除“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有操作弹性,约束力可能不太强外,其他各条都是硬碰硬的条款。特别是“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
发布于2018-11-20 10:00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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