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可向上市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根据上述有关法律规定,我们认为公开征集投票权多指A股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向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就某项或多项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公开征集投票权的行为。
发布于2018-3-26 16:17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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