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为能源中心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需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及能源中心规定的相关资格条件。人员和设施要求:具有满足开展业务所需要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地。管理制度和运营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期货业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营能力、诚信状况和声誉,且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指定联络机构和人员:授权在境内合法存续满一年的经济组织或者代表机构作为指定联络机构,并指定该经济组织或者代表机构的诚信良好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员工作为指定联络人。财务状况和审计要求: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申请人近一年财务报告。经纪资格和持续经营:申请人需具有当地经纪资格并持续经营2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文件和资料提交:申请成为境外特殊经纪参与者需向能源中心提交一系列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经有权签署人签字的申请书;承认并遵守能源中心业务规则及各项规定和决定的承诺函;申请人的人员、期货交易业务系统、设备和场地情况说明;申请人合法成立的公证和认证资料;财务管理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期货业务管理制度;申请人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具有良好运营能力、诚信状况和声誉的证明文件;涉及指定联络机构和人员的授权及接受授权的证明文件等。其他条件:能源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能源中心有权根据申请人的财务状况、风险管理能力和运营稳健程度,豁免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条件。
以上条件仅供参考,具体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可能会根据能源中心的最新规定和政策而有所调整。申请人在申请前应当仔细阅读并理解相关的规则和要求,确保自身满足所有条件并准备齐全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发布于2024-6-13 09:53 拉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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