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开通沪深股东账户;
2.投资者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在申请开通业务权限前(不包括申请日当日)20个交易日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3或C4或C5;最低风险承受能力者不允许开通。
港股通的投资者可以办理港股的转托管。办理港股转托管时,为避免转托管失败及重复办理转托管,应留意不可办理转托管的情形,及自身是否享有尚未派发的权益证券或资金,并确定是否一并办理相关权益的转托管。如您已在转出托管单元申报过投票、供配股认购、股利选择权申报等,需与转出证券公司营业部共同确认是否要在转入托管单元重新申报。
发布于2019-1-4 09:03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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